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的参考方法
发布:海口恒企会计培训机构 时间:2013-10-12 15:38:14.0 点击:1551次
海口恒企会计培训常年开设明珠校区轮播班、国贸校区轮播班、财务经理专修班、财务主管综合班、从业资格保过班、星火计划班、高考大专班等负责人:张老师
(1)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一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一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一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人/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2)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第一,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第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第三,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将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第四,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3)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a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一借款人自有资金一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一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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